高雄去年實施「萬安演習」,所有路人、車輛都要依警方引導淨空,不過卻有男子扮「恐龍」逛大街,最後警方依違反《民防法》,將扮恐龍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然而,今年萬演習將陸續在4至5月間於全台各地辦理,警方表示,民眾若不按照規定避難,依《民防法》可處罰3萬至15萬元。
全台各地「萬安演習」實施日期如下:
★中部地區:4月13日(星期四)1330-1400時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南部地區:5月11日(星期四)1330-1400時
屏東縣、臺南市、高雄市
★北部地區:5月18日(星期四)1330-1400時
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政府
★澎湖地區:5月24日(星期三)1330-1400時
(金馬和東部已於2月21日及2月23日辦理結束。)
警方提醒,警報聲響起時,民眾請不要恐慌,要馬上將住家或商店的門窗緊閉、拉下鐵門及熄滅燈火,演練需按規定接受警察指導,進行人、車疏散、交通管制等演練;另外,欲前往機場搭機民眾,請提早前往機場報到,避開演習時段。警方表示,若經勸導後仍不配合關閉或不接受指揮疏散避難者,依《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可處罰3萬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