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張選票理事圈選1~15位、監事圈選1~5位、均屬有效,逾此數額即屬廢票。
選票注意事項-廢票情形一覽表
選票有下列情形者視為無效之廢票,請注意:一、圈選之被選舉人合計超出理事應選出名額15人;監事應選出名額5人。二、未依規定用 ○ 選者,即用〝 V 〞〝 X 〞勾選者無效。三、選票夾寫其他文字或符號者。四、自行填寫被選舉人者。五、所圈選之位置無法分辨為何人者。六、圈選後經塗改者。七、圈選字跡模糊,致不能辨識者。八、用鉛筆圈選者。九、在選票上附有任何物件,顯有暗號作用者。十、將選票污染致不能辨別者。十一、在選票上簽名、蓋章或捺指模者。十二、將選票撕破致不完整者。十三、不加圈選,完全空白者。認定有爭議時,由選務主委與全體監票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效。(以上參照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8條辦理)
報到時間:103年10月0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開會時間:103年10月03日(星期五)下午2時00分。
開會地點:新北市政府晶宴會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
本次大會需改選理、監事,請出席會員務必攜帶會員證(有照片)到場
**1.會員證帶了沒!!!
**2.會員證明書(附件二)記得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