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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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 修正公布記帳士法第4條、第39條條文,規定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不得充任記帳士,並自98年11月23日施行 |
2009-06-08 | 公司法修正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 |
2009-06-08 | 商業會計法修正第四十三條條文 |
2009-06-04 |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格式,其中申辦情形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欄項,得免予填載身分證統一編號 |
2009-06-04 | 修正商業登記申請書格式共一式 |
2009-05-27 | 立法院三讀通過記帳士法第4條、第39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不得充任記帳士,並自98年11月23日施行 |
2009-05-07 |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公司法修正條文 |
2009-04-06 | 98.04.03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57 號 |
2009-03-31 | 所得稅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九十八年行政院送請第七屆立法院審議法案公告日期 980311 |
2009-03-06 | (轉知會員))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