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營業稅,該局將自100年4月起,不定時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針對轄內餐飲業、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經常經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有短漏開發票紀錄及開立發票異常之營業人列為本年度優先稽查對象。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者,除補徵所漏稅款外,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1至10倍罰鍰,如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停止其營業。
該局籲請營業人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切勿心存僥倖而受罰!
新聞稿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朱玲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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