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00年5月31日截止,營利事業於完成網路申報後,如需更正申報內容,應於6月30日前辦理更正。
該局並表示,於前述期限內辦理更正者,請檢附(1)更正前後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2)更正後之媒體申報總表及媒體檔案磁片(光碟片)等相關附件向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更正申請。
國稅局提醒您,申請更正日期如逾6月30日則需以人工填報更正資料,並以書面辦理更正,請各營利事業把握更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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