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有關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修正商品存貨估價方法及配合稅率調降修正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等規定之施行,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邀集相關單位討論獲致結論後,函請行政院審查並奉核定,於今(7)日發布實施。
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本法第44條刪除「後進先出法」之成本估價方法,刪除有關「後進先出法」之相關規定。
二、配合本法第66條之6股東(或社員)可扣抵稅額扣抵比率上限之修正,修正稅額扣抵比率上限之計算公式。
三、增訂以股利或盈餘分配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抵繳上限,使本法第73條之2規定之抵繳稅額更符合實際。
欲查詢此次修正內容之民眾,可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賦稅法規查詢法律與法規命令所得稅法相關法規所得稅法施行細則)」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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