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版
  • 1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整型診所自費部分之收入仍應依法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在最近查核之稅務案件中,查獲有○○整型外科診所漏報營業收入致診所負責人漏報執業所得約500萬元之違章情事,全案已移請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整型外科之執業收入主要分為全民健保給付收入及就醫者自費部分之收入,其中健保給付之收入係由健保局核撥並將資料通報稅捐稽徵機關,故此部分診所均能誠實申報收入;而自費部分則因稽徵機關掌握收入來源較為困難,致部分診所常有短漏報自費收入之情形。最近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即查獲整型外科診所有漏報執業收入之情形,致診所負責人漏報執業所得之違章情事,由於屬於自費部分之執業所得難以有效掌握,遂讓該診所有機可乘,未依稅法規定誠實申報收入,惟既經賦稅署稽核單位查獲違章事證,都將依稅法規定受到補稅並裁處罰鍰,可謂得不償失。

賦稅署表示,查緝逃漏稅為稅捐稽徵機關持續性之工作,其目的在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以維護租稅公平。為秉持愛心辦稅原則,特別呼籲整型外科等執行業務者如有類似之漏報自費收入之情事,在未被檢舉或被查獲前,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利息,以免因違章漏稅而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及仙
聯絡電話:02-27642296分機730


發布日期:2011-10-06  點閱次數:779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29609752    更新日期:2025-05-15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