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查核,係由分局、稽徵所自行查核所轄普通申報案件,總局審查一科查核轄內全部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由於該局轄區幅員遼闊,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之受查營利事業或會計師可能因地處距離該局辦公處所較遠,致送帳簿憑證、工作底稿或到局案件洽談時,須耗費人員舟車往返時間、出差旅費成本及影響工作時效,該局為節省納稅義務人洽公時間及成本,乃創新推出貼心、便捷的服務措施-「帳證底稿就近送、案件洽談就近辦」。
該局說明:該項便民服務措施實施後,轄內營利事業所得稅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之受查營利事業或會計師可自行選擇將帳簿憑證、工作底稿就近送(或寄送)至該局任一分局、稽徵所,該局審查一科將定期派員取回;另外,案件查核過程中如需派員說明案情,亦可聯繫該科查審人員至該局任一分局、稽徵所受理洽談,不再只限於至總局辦理了。
該局進一步指出,受查營利事業或會計師亦可選擇於案件查核完竣後,將帳簿憑證或工作底稿送至其所在地分局、稽徵所,再就近領回;或可採貨到付款方式由該局代為寄還帳簿憑證或工作底稿,不須再為了領回帳證底稿而來回奔波。納稅義務人如對前述便民服務措施仍有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查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姚雅菁,電話:04-23051111轉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