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作業已於101年2月6日截止,針對申報收件後,經逐一審查有異常資料者,該局將於2月底前由各分局、稽徵所通知申報單位更正。
該局指出,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時,總分支機構、稅務代理人代理案件可在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跨轄區代為收件,惟退查補正者則僅能由扣繳單位所轄分局、稽徵所收件,請辦理退查補正單位特別注意。
該局呼籲,扣繳單位有退查資料時應依通知事項逐一更正並在規定期限內補正,每次補正資料均以彙送之全部資料取代舊檔,不可只送錯誤資料更正的部分,以免新檔覆蓋舊檔致資料嚴重缺漏。
(聯絡人:稅務資訊科陳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