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經核定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及「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及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提醒營利事業應注意適用標準有無修正。本次增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一、增訂未分類其他電腦週邊設備製造、廢塑膠再製粒、廢紙、廢木材及廢玻璃處理成再生原料、其他資源回收處理、帷幕牆工程、預拌混凝土工程、潤滑油批發、其他服飾及其配件零售、潤滑油零售、其他通訊設備零售、其他未分類資訊供應服務、廣告代理、人身保全服務、現金運送保全服務、居家清潔服務、其他清潔服務、展覽籌辦、其他教育輔助服務及其他未分類醫療保健服務等19項行業適用之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及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二、修訂44個行業適用之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之毛利率、費用率、淨利率及擴大書審純益率。
該局進一步指出,101年度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及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已建置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營所稅/宣導資料/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及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歡迎多加利用查詢。
(聯絡人:審查一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