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即將於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開,以網路方式辦理結算申報最為便利且快捷。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申請簡易電子認證,以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及其密碼,並於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透過網路方式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營利事業如不熟悉網路申報流程,亦可委託代理人,由代理人以其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之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託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其效力視同營利事業自行申報。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如委請代理人代為上傳申報資料,需於102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向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亦可由代理人(事務所)代為申請,經國稅局核准後,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可以代理人身分透過網路代為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本項申請作業所需檢附之申請文件說明如下:
一、營利事業自行申請:由營利事業填具「委託書」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
二、代理人(事務所)申請:由代理人(事務所)依委託人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別,分別填具「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及「委託人明細表」,並依「委託人明細表」所列依序檢附「委託書」並裝訂成冊後,分別向委託人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委託書、申請書及明細表等文件,可自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網址:www.fia.gov.tw)下載。
該局呼籲,為避免5月份申報期間人潮擁擠及縮短辦理申報之時間,建議營利事業、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多採用電子網路傳遞方式辦理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聯絡人:審查一科劉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