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自103年起推廣電子發票無紙化政策再進化,除將紙本電子發票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訂定紙張寬5.7公分、長9公分之格式外,由於電子發票資訊已儲存在雲端,民眾可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發票完整的相關資訊,亦可自行下載APP應用程式讀取紀錄在「電子發票證明聯」上QR code的部分商品明細,該局已輔導使用電子發票之店家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使無紙化政策更為精進、也讓民眾安心使用電子發票。
該局說明,全家便利商店配合財政部新政策之推動,提早於102年12月26日全面更新所有門市開立電子發票模式,不論是現金結帳、或是持載具儲存發票,將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如果民眾有核對購買商品需求,請事先向全家便利商店之門市人員索取交易明細;若有登打統一編號需求,門市人員將主動列印包含交易明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買受人。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新修訂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目的係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不再因長短不一致造成困擾,同時輔導店家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其能達到節能減紙之目標。使用電子發票之店家響應財政部政策,期能共同推動無紙化政策,該局亦鼓勵民眾持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HAPPY GO卡、悠遊卡等載具於使用電子發票之店家儲存發票,為無紙化電子發票攜手前進,創造雙贏局面。
(聯絡人:審查四科溫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