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2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期間為103年1月2日起(網路申報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2月5日止,請申報單位及受託人及早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說明,為節省徵稽納雙方人力、物力,請多利用電子申報方式辦理申報(請至http://tax.nat.gov.tw網站下載相關程式及資料)。102年度電子申報稽徵作業變更及檔案格式修訂重點列示於下:
1、 房屋稅籍編號為申報單位基本資料維護檔及所得資料(每月、每年)維護檔之必要填列欄位。
2、 所得人基本資料維護檔,增加「憑單填發方式」選項,包括紙本憑單、電子憑單等選項。
3、 執行業務者業別代號:
(1) 刪除44「駐診拆帳西醫」。
(2) 新增46「醫師經核准至該他醫療機構服務但與該他醫療機構不具僱傭關係者」。
(3) 修訂57「牙醫配合政府政策補助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裝置假牙計畫收入」。
4、 租稅協定代碼增加「DE中德協定」及「TH中泰協定」。
5、 新增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格式代號:
(1) 55M:興櫃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證書)之交易所得。
(2) 55N: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102年1月1日以後初次上市、上櫃之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證書)交易所得(不含承銷取得各該公司股票數量在1萬股以下者)。
(3) 55P:非屬前項55N之其他上市、上櫃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證書)之交易所得(居住者不適用)。
(4) 55Q: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之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證書)之交易所得。
6、 刪除所得格式代號76U:財產交易所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公司股票、證書或憑證(※自96年度所得起適用)。
該局呼籲申報單位應依據前述變動辦理申報,相關檔案格式內容請參閱該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檔案下載區或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fia.gov.tw)之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
(聯絡人:審查二科顏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