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採網路申報者,如於申報期截止(103年2月5日24時)後,發現申報資料有誤需要更正時,請檢具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更正(註銷)申請書(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下載)、申請更正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網路申報回執聯及更正後完整之申報資料電子檔,向所屬稽徵機關提出更正申請,由所屬稽徵機關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辦理後續更正事宜。
為避免影響權益,如需更正申報資料者請儘早提出申請。欲進一步瞭解更正申報所需檢附之詳細資料,請洽詢所屬稽徵機關。申報單位若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李琮堯,電話:04-23051111轉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