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達成節能減紙愛地球的目標,財政部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已修正所得稅法第94條之1及第102條之1規定,經 總統於103年1月8日公布,行政院並核定自103年1月8日開始施行。
該局說明,實施憑單免填發措施,納稅義務人雖不會收到扣繳憑單,但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各式憑單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憑單,並得以清單或電子傳輸方式,載明財政部規定憑單的欄位內容後提供所得資料(得免依財政部規定的憑單格式),惟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時,應注意個人資料保密。
該局並說明,所得稅各式憑單主要用途係為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所得情況,並申報綜合所得稅,為此財政部將賡續結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推廣網路申報等強化服務措施,並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查詢所得資料管道,期使憑單填發單位免填發憑單後,個人可以順利取得憑單資料以憑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個人可以下列方式取得所得資料:
一、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於每年5月份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查詢。
二、於每年5月份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臨櫃查詢。
三、參考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所得資料。
四、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填發憑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除作為網路身分識別證明,更可確保網路資料傳輸安全,可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等及辦理電子化戶籍謄本、地籍謄本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等多項優質服務。申請自然人憑證(網路身分證)須由本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請,且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就近至有辦理此項業務的戶政事務所辦理(不包含各地民政局(處))。
另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適用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的電子憑證發放單位計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等6家網路銀行憑證,元大寶來證券、合作金庫證券、元富證券、日盛證券、永豐金證券、玉山綜合證券、兆豐證券、宏遠證券、亞東證券、國泰綜合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第一金證券、統一綜合證券、凱基證券、富邦綜合證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群益金鼎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台新綜合證券等19家網路下單憑證以及南山人壽保險公司之網路保險憑證。
前揭憑證申請、使用及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台灣網路認證(股)公司(網址:http://www.twca.com.tw/itax)、台網國際(股)公司(網址:http://www.tai-one.com.tw/itax)或洽詢所屬金融機構。
該局同時呼籲納稅義務人於5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儘量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核可之金融憑證查詢所得,以網路代替馬路,並節省查詢所得時間,且能迅速正確完成結算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鄭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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