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區王小姐電話詢問,發生在103年度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免稅額及扣除額為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依財政部102年12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204707830號公告,103年度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台幣(下同)1,200萬元。
(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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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元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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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三)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 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 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二、贈與稅
免稅額:每年220萬元。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你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姿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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