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業界希望能在會計師法中納入最低收費標準,但一直未獲主管機關同意,立法委員羅淑蕾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四大會計師公會,昨(5)日針對「訂定會計師執行業務酬金標準及其下限之必要性」舉辦公聽會,因為攸關會計師業務的生存發展,吸引約200位會計師參加公聽會,呼籲公平會允許會計師修法訂定酬金標準,未來會計師公會不排除上街頭爭取應有權利。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聽完學者專家的見解後,首度鬆口,財務簽證的報告具有公共利益,有其合理收費的必要性,期盼未來會計師法能規範合理的收費。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長薛明玲指出,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的財務報告,是提供投資大眾、債權人、以及政府主管機關使用,與一般商品或服務的性質不同。
而且早在82年時,台灣省及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的紀律委員會曾訂定業務酬金的下限標準,並實行「紀律通報」規範惡意低價競爭,執行成效良好,但因公平會認為違反公平法的聯合行為才喊停,導致現在會計師公會對於少數惡性低價競爭者,無明確法令依據可茲約束。
會計師公會提出訴求,希望可以比照律師法和建築師法,修改會計師法第10條,賦予公會訂定收費標準下限的權責。
【2010/01/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