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接獲營業人反映,現行電子發票進銷項格式代號不一致,致每期申報營業稅時,需先行整理歸納各式格式代號,造成申報時困擾。
該局說明,為解決格式代號不一致問題,財政部已將電子發票格式代號重新劃一調整,並於103年10月6日公布修訂「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請營業人自104年2月1日起,依據該作業要點伍、檔案格式辦理申報,詳細修正內容,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網站下載該作業要點參閱。
該局補充,本次作業要點修正後,電子發票進項發票格式代號為25,一般稅額計算電子發票銷項格式代號為35,特種稅額計算電子發票銷項格式代號為37,並一併修正營業人401及403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該局提醒,請營業人先行檢視所使用之電子發票及營業稅網路、媒體申報系統,並配合同時調整,以避免格式代號錯誤需重新更正申報,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聯絡人:稅務資訊科沙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