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掌握網路交易稅源並遏止逃漏,本年度營業稅網路交易查核作業之查核重點包括營業人(含個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含自境外購物網站進口貨物轉銷售),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另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利用不當租稅規劃,造成侵蝕稅基亦列為查核重點之一。
該局特別提醒,請營業人(含個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繳稅之情事,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儘速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即可免予按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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