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節能減紙及降低蒐集所得資料之行政成本,在兼顧便民服務及維護納稅義務人稅務資訊安全前提下,財政部於去(104)年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業,獲得納稅義務人廣泛肯定,遂於今(105)年賡續辦理。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訂定之「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零四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相關作業規定如下:
一、作業期間:105年4月28日至5月31日。
二、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憑單填發單位於105年2月1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4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三、查詢方式:國內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且留有統一編號資訊者,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查詢。所得人於105年4月1日至5月31日亦得以前揭憑證,透過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以其前揭憑證,於作業期間代為線上查詢。
該局特別強調,營利事業等有依法保存憑證及設帳記載之義務,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相關作業資訊,請至該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熱門焦點/所得稅各式憑單申報專區/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專區參閱說明。納稅義務人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李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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