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歷年來審核企業之營所稅結算申報案時,企業最容易短漏報收入之主要類型為:各級政府各項補助款收入、保險理賠收入、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外銷出口收入、海關退稅收入、違約金收入。
該局表示,企業漏報營所稅,除補稅外,還處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104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於今(105)年5月31日截止,提醒營利事業自行檢視是否有短漏報前項六大類型所得,倘企業發現申報錯誤,請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更正申報。企業短漏報所得,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按正確資料計算所得額,並補繳所漏稅額及加計利息,於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依法可免除稅法之有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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