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接獲地政士來電詢問能否以其自然人憑證於網路代為電子申辦遺產稅及贈與稅,該局表示財政部已於105年9月21日以台財稅字第10504607970號令修正「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擴大電子申辦適用對象,如屬納稅義務人委任之受任人(如地政士、記帳業者、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或個人)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案件,受任人亦得以其自然人憑證辦理遺產及贈稅網路申報,並於105年10月1日正式上線。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或其委任之受任人在遺產稅及贈與稅規定申報期限內,儘量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申報,並注意如有必須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申報上傳成功之次日起10日內,送達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稽徵機關,俾避免影響權益。【#386】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巧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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