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版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訂定境外電商業者申請辦理稅籍登記年銷售額基準

 

為促使境外電商業者來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掌握其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個人之資料及稅源,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並核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考量境外電商業者依從成本,且為使國內、外電商業者租稅負擔衡平,本次修正增訂第28條之1規定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申請辦理稅籍登記,依此,財政部於今(22)日訂定發布前述年銷售基準為新臺幣(下同)48萬元。

財政部說明,近年國際間針對跨境銷售勞務議題修改加值稅規定之國家,如瑞士、挪威、日本、紐西蘭及澳洲等,多對須辦理稅籍登記之外國業者訂有登記門檻,且與國內業者相同。又該部前於105年7月至8月間召開6場「跨境電子商務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座談會,多數與會者認為應參考國際作法,及考量與國內電商業者間之衡平。為期境內、外電商業者租稅公平,財政部爰採行境內、外電商業者之登記門檻一致方式,訂定境外電商業者登記門檻為年銷售額48萬元。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前開銷售額之計算係採曆年制,且以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金額累計,倘業者前1年度或當年度銷售之電子勞務累積達此登記門檻時,即應自行或委託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為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因此,自106年5月1日起,境外電商業者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電子勞務累積達上開登記門檻者,請依規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申請稅籍登記。

 新聞稿聯絡人:葉科長慧娟
 聯絡電話:02-23228133


發布日期:2017-03-23  點閱次數:1022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29663326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