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版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 認識本會
    • 成立緣由
    • 何謂記帳士
    • 理事長的話
    • 組織架構
    • 公會章程
    • 各委員會組織規程
    • 公會位置圖
  • 教育訓練
    • 線上報名
    • 報名流程
  • 相關法規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記帳士相關法規
    • 商工相關法規
    • 租稅法規
    • 會計法規
  • 會員名冊
  • 會務活動
    • 會務剪影
    • 社團組織
  • 檔案下載
    • 工商及稅務等書表
    • 各委員會相關書表
    • 商業會計法修法
    • 執業相關書表
  • 相關連結
    • 財政部經濟部單位
    • 地方稅務機關
    • 友會連結
    • 其他單位
    • 會員網站連結
    • 好站連結

訊息公告

  • 會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講習
  • 法令轉知
  • 其他訊息

會員專區

  • 加入會員
  • 忘記密碼

稅務訊息

首頁>訊息公告>稅務訊息


財政部表示,配合農曆新年春節連續假期,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申報107年1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申報期限展延至107年2月21日

 

財政部表示,配合農曆新年春節連續假期,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申報107年1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申報期限展延至107年2月21日。

財政部說明,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申報107年1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日為同年2月15日,惟因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適逢農曆新年連續假期,特展延申報繳納期限,不論營業人採用人工申報、電磁紀錄媒體申報或網際網路申報方式,其申報期限一律展延至同年2月21日。另考量本次農曆春節期間較長,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配合前開申報繳納截止日之展延,順延至107年2月23日24時。同時,為方便營業人申報,新春期間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仍將維持正常運作,可接收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歡迎營業人多加利用。

財政部提醒,營業人如未於107年2月21日前申報並繳納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繳納案件,依營業稅法第49條及同法第50條規定,每逾2日(即自107年2月24日起)按應納稅額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並按滯納稅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籲請營業人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容
聯絡電話:2322-8133


發布日期:2017-12-22  點閱次數:1214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TOP
  • BACK

網站瀏覽人次:29647204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會交通地圖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1號3樓   電話02-29606596   傳真02-29606518   mailacc.taipei@msa.hinet.net
建議使用IE 7.0或FireFox 13.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之解析度觀看本網站  版權所有 © 社團法人新北市記帳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