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已具有一定程度資訊能力,如能轉換使用電子發票,應屬簡便,有助於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故自106年1月1日起,已不再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至原已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仍可繼續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至108年12月31日為止,以避免負擔額外成本。
該局呼籲,現行開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請儘速規劃轉換使用電子發票,該局將持續針對轄內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積極輔導,協助營業人電子發票開立系統及相關作業能及時順利運作。
(聯絡人:士林稽徵所林股長;電話2831-5171分機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