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說明,依財政部78年4月6日台財稅第781143103號函規定,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其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准予免辦稅籍登記。所以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業務,未僱用員工,每月銷售額亦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新臺幣40,000元,是可以不用辦稅籍登記的,但如有懸掛招牌,就要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如有國稅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181
提供單位:三民分局 聯絡人:沈麗珠分局長 聯絡電話:(07)322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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