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近日查獲轄區內某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溢列退休金費用2,000萬餘元,該公司103年度帳列薪資支出6億餘元,其中包含退休金費用6,000萬餘元,截至103年度帳上「勞工退休準備金」累積數計有2,000萬餘元,故退休金費用6,000萬元應先由該「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沖轉,不足金額始得列為退休金費用,故調整減列退休金費用2,000萬餘元,補徵稅額340萬元。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於員工退休或資遣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避免誤列報退休金費用遭剔除補稅,倘有其他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審查三科梁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