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指揮中心昨(27)日宣布快篩試劑自今(28)日上路,為提供充足防疫物資,滿足防疫需求,該部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該事業受各級政府機關委託,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或配銷之防疫物資,其出售收入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免課徵營業稅。」發布解釋令,釋明首揭代售徵用快篩試劑免課徵營業稅,期減輕民眾負擔,降低疫情擴散之機會。
新聞稿聯絡人:蘇科長靜娟
聯絡電話:(02)23228133
財政部說明,指揮中心昨(27)日宣布快篩試劑自今(28)日上路,為提供充足防疫物資,滿足防疫需求,該部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該事業受各級政府機關委託,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或配銷之防疫物資,其出售收入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免課徵營業稅。」發布解釋令,釋明首揭代售徵用快篩試劑免課徵營業稅,期減輕民眾負擔,降低疫情擴散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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