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資訊科技發展日趨多元,營業人除了透過實體店面銷售貨物或勞務外,為了增加與消費者的互動,也會透過網路平臺、LINE、IG或臉書等直播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為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加強掌握金流查緝營業人透過網路交易逃漏稅。
該局說明,營業人為方便民眾下單,會建置多元的直播收單系統,又為了提供民眾更多元的付款方式,並省去向銀行不同部門申請的時間及人工對帳的瑣事,營業人透過已整合金流及資訊流的第三方業者來收款及收單,已成為現在的趨勢;國稅局近年來積極蒐集相關金流資料,經與其營業稅申報資料勾稽比對,選查銷售額偏低之業者,以遏止營業人藉由第三方業者收款隱匿營業收入來逃漏稅。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公司於臉書以直播方式銷售服飾、飾品等商品,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乙公司建置收單系統及代收款項,並指定乙公司定期將收到的款項轉至甲公司銀行帳戶,經該局蒐集110年度第三方支付業者金流資料,查獲其110年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代收貨款,短漏報銷售額4千1百萬餘元,補徵營業稅額2百萬餘元並裁處1百萬餘元罰鍰。
該局呼籲,透過網路交易之營業人請自行檢視若有短漏報銷售額者,應儘快向稅籍登記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繳;另自112年1月1日起,應於其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APP)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並向稅籍登記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變更登記,尚未辦妥變更登記者請儘速辦理,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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