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公報是規範存貨處理的會計準則,96年完成修訂,金管會決定,如期從98年1月1日起適用,對不少產業帶來不小衝擊。 新10號公報在會計處理原則上,主要有兩項重要的改變:
一、 企業要改變過去以「重置成本」評價原物料的作法,改採用「淨變現價值」,即銷售價格減去銷售費用和加工成本。
二、 以後認列存貨跌價時,取消大部分上市櫃公司普遍採用的「總額比較法」,改採「逐項比較法」,公司不能再以賺錢的產品,去和虧損的產品互抵,帳上的損失恐將增加,進而影響公司的利潤。 【2008/12/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