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維護租稅公平,本局將自本(98)年4月1日起加強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請 會員自行檢視又無因一時疏忽而發生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並於本年(98)3月31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本分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報繳,可免予處罰;逾期若經查獲,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等規定補稅處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98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細部計畫辦理。
二、本局本年度將針對轄區出口異常之營業人,透過海關提供之進、出口報單資料,查核申報異常之營業人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以不實之出口,冒退營業稅及誤申報適用零稅率之情事;另就營業人是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稅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有無依法報繳營業稅、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例偏高、留抵稅額巨大獲長期留抵之營業人,查核有無實開立統一發票及依法取得進項憑證申報扣抵;並對免稅異常或比例偏高之營業人查核有無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提出扣抵,或將應稅發票開立為免稅發票之情形。又除將加強營業稅退稅案件審核之外,並將針對退稅達一定金額以上或退稅金額增加異常之營業人,列為選案查核之對象,嚴查營業人有無取得不實進項憑證扣抵稅額或假藉虛增固定資產價格、以不實出口等非法手段,冒退營業稅款。
三、承辦人:陳惠菁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