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摘要: | 經濟部令:修正「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 |
公(發)布日期: | 103-04-14 |
內文: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四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3024062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16 條條文及第 16 條條文之附表 |
第 2 條 公司依本法規定所送之申請書件,得以經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為之,並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
第 16 條 本法所規定之各類登記事項及其應檢附之文件、書表,詳如表一至表五。 |
訊息摘要: | 經濟部令:修正「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 |
公(發)布日期: | 103-04-14 |
內文: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四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3024062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16 條條文及第 16 條條文之附表 |
第 2 條 公司依本法規定所送之申請書件,得以經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為之,並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
第 16 條 本法所規定之各類登記事項及其應檢附之文件、書表,詳如表一至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