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105年4月19字經商字第10502409350號函辦理。
二、「H202010 創業投資業」,依「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之定義,係指依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之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得受輔導、協助之創業投資事業固限於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二億元以上之公司組織,惟得經營創業投資業務者,並不限公司組織始得經營;即商業、有限合夥組織亦可經營。
一、依據經濟部105年4月19字經商字第10502409350號函辦理。
二、「H202010 創業投資業」,依「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之定義,係指依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之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得受輔導、協助之創業投資事業固限於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二億元以上之公司組織,惟得經營創業投資業務者,並不限公司組織始得經營;即商業、有限合夥組織亦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