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7年3月6日財高國稅審四字第1070102985 號函辦理。
二、「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辦法」及「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業經財政部107年3月5日台財稅字第10704533290號令及台財稅字第10704533293號令訂定發布。
(全聯會函)檢送「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表-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填寫說明」乙份,請 貴會惠予配合轉知各會員,請查照。
主旨:檢送「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表-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填寫說明」乙份,請 貴會惠予配合轉知各會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