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依據財政部110年6月22日台財資字第1100002250號函文辦理。
一、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下稱統一編號)供營利事業及扣繳單位配號使用,預估空號將於113年用罄。
二、為擴增統一編號號碼並與現行配賦之統一編號相容(新舊統一編號格式相同),後續請公私部門配合修改統一編號檢核程式,主要係修正「檢查邏輯由可被『10』整除改為可被『5』整除」,相關說明詳如附件。
三、全國公私部門倘有使用統一編號檢核程式,請於112年3月31日前完成統一編號檢核程式修改作業,相關系統文件請併同檢視修正。
四、預計112年4月以後,將視舊號餘存狀況逐步釋出新產製之統一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