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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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2 | 營業人壓低售屋價格,稽徵機關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調整時價課徵營業稅 |
| 2016-04-12 | 中小企業適用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
| 2016-04-12 | 營利事業應如何認列職工退休金費用 |
| 2016-04-11 | 民眾於104年度出售股票如屬應核實課稅範圍,記得要申報繳納證券交易所得稅 |
| 2016-04-11 | 私人間買賣未上市、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股票,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計算繳納證券交易稅 |
| 2016-04-11 |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問答 |
| 2016-04-08 | 「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適用條件及作業流程 |
| 2016-04-07 |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申報案件查核作業自即日起展開,請納稅義務人自我檢視,以免遭補稅處罰 |
| 2016-04-07 | 營利事業列報派駐海外人員費用,除有僱用及支付薪資之事實外,仍應證明其為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須 |
| 2016-04-07 |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保險費金額限制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