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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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 營利事業應依規定如期辦理暫繳申報及繳納稅款 |
2015-09-07 | 財政健全方案「回饋稅制」104年度起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2015-09-07 | 營利事業申報之所得額雖達財政部頒訂之同業利潤標準,仍應負誠實申報義務,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
2015-09-04 | 產後護理機構應覈實依法申報業務收入 |
2015-09-03 | 自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之導電玻璃免再取具證明文件即可免徵貨物稅 |
2015-09-01 |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規定 |
2015-08-31 | 營利事業採用擴大書審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土地及其定著物交易增益之所得額計算 |
2015-08-31 | 籲請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暫繳申報繳稅系統上傳附件資料 |
2015-08-28 | 個人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或舊制? |
2015-08-27 | 營業人跨越不同稽徵機關轄區辦理展售活動,其營業稅報繳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