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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繳納之稅額,可在不超過因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增加之應納稅額內扣抵 |
2014-10-22 |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說明 |
2014-10-21 | 隨銷貨附贈禮券,稅務規定與IFRSs新制不同,稅務申報時應維持「銷售時認列」,不得遞延 |
2014-10-20 | 104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分配盈餘予我國境內居住個人股東時,其獲配股利之可扣抵稅額為原可扣抵稅額半數抵減其綜合所得稅 |
2014-10-17 | 營利事業因他益信託取得之股利收入,應併計課稅,其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
2014-10-17 | 營利事業因合併列報前5年虧損扣除額應符合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
2014-10-17 | 仲介公司給付員工銷售獎金仍屬薪資所得非執行業務所得 |
2014-10-15 | 道高一尺,「稅」高一丈--營利事業會計科目暗藏玄機之其他損失 |
2014-10-14 | 買賣不動產時,賣方應以所收取之全數價款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避免涉及違章之情事 |
2014-10-14 |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所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限額為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之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