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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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 小規模營利事業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時,記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申報扣(免)繳憑單 |
2021-01-05 | 員工支領國內出差膳雜費,該如何填報扣繳憑單? |
2021-01-05 | 外務員以自有車輛推銷產品,補貼之汽油費等可核實列為公司費用 |
2021-01-04 |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 |
2020-12-31 |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貨物稅條例第32條規定部分 |
2020-12-30 | 營業人年度中取得之股利收入,應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之免稅銷售額申報 |
2020-12-29 | 境內居住者各類所得憑單免填發作業之適用範圍 |
2020-12-25 | 109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2月1日 |
2020-12-25 | 給付同業公會之會費及教育訓練費之課稅規定 |
2020-12-23 | 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憑證應罰及免罰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