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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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1 | 104年度退職所得之計算方式 |
2015-12-10 | 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房地,如未能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價額,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認定。 |
2015-12-09 | 營利事業申請預先訂價協議之門檻降低了! |
2015-12-09 | 如何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 |
2015-12-09 | 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補足提撥退休金,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
2015-12-09 | 營利事業非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不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4款規定,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
2015-12-08 | 配合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規定部分及相關函令 |
2015-12-07 | 貨運業者收取運費,不得以抵付貨主損失後之餘額開立發票 |
2015-12-04 | 營利事業外銷貨物無論交易條件為何,應以報關所屬年度認列收入 |
2015-12-04 |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提供之教育勞務屬銷售勞務性質,申報時應與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分別列示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