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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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 小規模營業人給付薪資、租金或各類所得時,應辦理扣繳申報 |
2019-05-30 |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因營業收入驟降,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分期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2019-05-29 | 檢舉逃漏稅應提供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並請善用國稅局網站檢舉逃漏稅信箱進行檢舉 |
2019-05-27 |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條文 |
2019-05-27 | 包作業營業人應何時開立統一發票 |
2019-05-27 | 扣繳單位向外國營利事業購買電子勞務,應辦理扣繳申報! |
2019-05-23 | 機關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自107年度起不得自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中減除 |
2019-05-22 | 依合作社法核准設立之勞動合作社報繳營業稅規定 |
2019-05-21 | 營利事業如有免稅之土地利益,次年度未列入盈餘分配者,應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2019-05-20 | 兼營營業人營業稅申報選擇採「比例扣抵法」計算稅額,既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確定後,不得改採「直接扣抵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