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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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2 | 權利金收入無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
2016-01-20 | 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 105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 |
2016-01-20 |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被投資事業實質發生營業虧損,並造成出資額之折減,始為實現 |
2016-01-20 | 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勿開立總機構發票交付買受人 |
2016-01-19 | 營利事業應使用正確行業代號辦理結算申報 |
2016-01-19 | 稽徵機關為調查課稅資料,要求提示帳簿、文據或其他有關文件,納稅義務人若無正當理由拒不提示,仍須依法處罰 |
2016-01-19 | 資產管理公司列報呆帳損失相關規定 |
2016-01-19 | 在大陸地區提供勞務之報酬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
2016-01-18 | 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 |
2016-01-15 | 水污染防治費用之繳費義務人,得以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收繳核章之證明作為其報稅支出憑證 |